椅子和場地之間的關系
1、不能固定禮堂椅不能放在地面的坡度上。
2、不能彎曲的禮堂椅不能排成一排,也不能排成彎曲的場地。
3、半徑不足以排列站點的連續行。(內容來源于網絡)
4、通道一般為1200毫米,
5、禮堂的大小應符合以下規定:
A、劇院不應小于0.80m22座位;
B、B等劇院不得少于0.70m~座;
C、丙烯等的劇場不應小于0.60m2/座。
6、劇院應設置有固定座椅的背面,小箱座不超過12個時可以設置活動座位。
7、座椅扶手中距,硬椅不應小于0.50m米;軟椅不應小于0.55米。
8、座位間距應符合以下規定:
A、短排方法:硬椅不應小于0.80米,軟椅不應小于0.90米,步進型地面間距應適當增加,禮堂椅背回后排最突出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.30米
B、長排法:硬椅不應小于1.00米;軟椅不應小于1.10米。
階梯式地面間距應適當增加,禮堂椅背回后排最突出的部分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.50m米;
C、在后墻上設置座位時,大樓和泳池座椅的最后一排座位應至少增加0.12米。
9、,每排的座位數應符合下列規定:
A、短排方式:過道兩側不應超過22個座位,人行道一側不應超過11個座位,超過限制,每增加一個座位,距離增加25毫米;
B、長排方法:通道兩側不應超過50個座位,人行道一側不應超過25個座位。
10、禮堂應為殘疾人預留輪椅座位,座位深度為1.0米,寬度為0.80米,位置應方便殘疾人疏散,并應設置國際共同標志。
11、坡度不小于1:6。
12、斜坡座椅不能排成弧形。
13、有一條橫向人行道,后排不應該是超級10排。
14、垂直和水平人行道不應小于1.2米。